有關本市110年度特教專業團隊相關專業人員知能研習暨服務注意事項說明延後辦理一案

一、 依據本局109年12月29日桃教特字第1090121437號函諒達。

二、 本研習原辦理時間為110年1月24日(星期日),考量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延後至110年2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假本市興南國中活動中心(地址:中壢區育英路55號)辦理。

三、 本案若有相關之疑義請洽本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承辦人王老師/沈老師,電話:03-4624993/(03)4629991分機113。

四、 餘請依前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