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師性侵學童 判刑163年 校方連帶賠償2000萬元

 
 

男師性侵學童 判刑163年 校方連帶賠償2000萬元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所國小男老師藉由校外教學機會,性侵校內多位男同學,一審遭判處163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20年,家長以校方事前縱容、事後包庇提起國家賠償,14日法官裁定家長可以向老師或是學校任何一方求償500萬元,許多家長聽到法官宣判後淚如雨下,直說是遲來的正義。

這起男老師性侵男同學案,台中地院14日下午宣判,判處老師及學校須賠償4名受害學生心理治療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共2002萬餘元,平均一人500萬元,校方表示將再上訴,台中市政府表示若最後判決定讞,校方還是要賠償,再由校方向涉案的老師求償。

「謝謝你,(國賠)不需要讓小孩子知道」深深一個擁抱,扮上正義形象的蝙蝠俠,正是受害學生的家長,拿著毛筆寫下「市府認錯的手還在發抖」,因為他的孩子在校遭到老師性侵,他控告校方和台中市政府,提起國家賠償勝訴。

律師指出,「家長們可以選擇看是要向學校或被告求償都可以。」受害學生家長表示,「(國賠案例)重視孩童在校園安全以及性侵問題,校方會去正視,校方會去防範,不過事前縱容,事後還加以包庇。」

台中市一所國小十多名男同學都遭到男老師猥褻性侵,男老師一審判處163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20年,目前這名男老師仍羈押在台中看守所,家長聽到民事訴訟國賠勝訴,臉上沒有喜悅,隨之而來的是一滴又一滴的眼淚。一名家長說,「他會摳手,把自己的手指甲都摳到流血,很沒有安全感,只要大人跟他說話的時候,就開始摳他的大拇指,一直摳摳到流血。」

雖然爭得了公道,但孩子心理復建的路卻如此漫長,雖然被索賠的市府和校方依法還能上訴,但家長挺身而出,期盼能喚起學校和老師對校園性安全的重視。(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陳佳鈴、陳政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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