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例研討會 2010/11/16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為從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處理程序,探討事件處理過程中對被害人及加害人(均為學生者)之輔導諮商模式,並持續關注校園之男性學生遭性侵害或性騷擾、性/性別霸凌議題之處理及輔導諮商內涵,爰於本(99)年度分學校層級(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大專)規劃辦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例研討會共四場次。
第一場大專場次係由朝陽科技大學承辦,訂於本年11月4日至5日假台中兆品酒店(原中信飯店)辦理。截至11月3日止,共計有全國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學務主管或人員、諮商心理師及教師會代表等共140人報名參加,齊聚中台灣針對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處理過程之被害人及加害人輔導諮商模式進行探討。除教育部訓委會主任柯今尉、朝陽科技大學校長鍾任琴及學務長蘇文斌與性別平等委員會主秘洪弘祈均參與研討外,本次研討會課程並邀請長榮大學吳慈恩教授、邱惟真教授、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陳慧女老師及草屯療養院王作仁醫師等國內具諮商輔導相關專業之專家學者,進行2天1夜之研討,課程規劃包括大專學生遭受性侵害或性騷擾之創傷及輔導模式、男性學生遭性侵害或性騷擾、性/性別霸凌傷害之影響與輔導、加害人(學生)之輔導教育議題、大專校園如何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以預防學生遭受性侵害或性騷擾之傷害,或大專階段因感情糾紛引致性別事件之處理與輔導等4場講座,並針對講座發展討論案例,進行分組討論及研討。
學校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諮商輔導議題,已是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6年來,因應個案處理過程衍生之爭議,亟需關注之面向,據朝陽科技大學指出11月4日至5日在中台灣辦理全國「99年度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例研討會」一開放報名作業時,幾乎可以用「秒殺」的狀態來形容,惟受活動場地之限,僅通過受理140師長參與(原規劃參加人數120名)。教育部希望透過從諮商輔導觀點介入之研討會,能引導學校之學務及輔導相關主管人員探討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處理過程中,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3條、第24條規定,可提供予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被害及加害人(均為學生者)之輔導模式與內容,釐清處理或協助前揭案例之問題與困難,建立學校具性別觀點之態度與知能,以提升學校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效能,並能於事件處理過程發揮教育目的。